1、组织发掘、整理、研究保护中华文化遗产,开发文化资源。
2、组织并推进与现代化建设相关的传统文化研究活动,如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孝文化、德文化等。
3、组织有关的传统文化问题研究,承接各方面委托的有关课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4、组织举办各种学术讲座、研讨会以及各种传统文化活动。
5、组织举办各种传统书画、民间(民俗)工艺品(手工艺品)展览活动。
6、邀请港澳台专家学者来内地和外国学者来华讲学或参加学术会议和文化交流活动。
7、组织国内传统文化名家及工作者出国(出境)访问、讲学,进行文化艺术交流。
8、组织对优秀的传统文化研究成果和优秀人才的评奖活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
9、编辑出版本会通讯、学术资料和书刊。